TPM如何確定設備事故種別與性質?
來源/作者: TPM咨詢服務中心 丨 發(fā)布時間:2017-12-26 丨 瀏覽次數:
1、TPM管理咨詢公司關于設備事故種別確定
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產或效能降低,停機時間和經濟損失超過規(guī)定限額的稱為設備事故。
設備事故會給企業(yè)生產帶來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基至危及職工生命安全。因此,要積極采取預防措施,對在用設備認真做好安全評價,以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全民所有制產業(yè)交通企業(yè)設備治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設備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類。設備事故分類標準由國務院產業(yè)交通各部分確定。
原國家機械委頒發(fā)的機委生(1988)43號《機械產業(yè)企業(yè)設備治理規(guī)定》第十九條“設備故障與事故”規(guī)定:設備或零部件失往原有精度性能,不能正常運行,技術性能降低等,造成停產或經濟損失者為設備故障。設備故障造成停產時間或修理用度達到下列規(guī)定數額者為設備事故。
(l)一般事故
修復用度一般設備500~1萬元;精、大、稀及機械產業(yè)關鍵設備1000~30000元者;或因設備事故造玉成廠供電中斷10~30min為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
修復用度一般設備達10000元以上,機械產業(yè)關鍵設備及精、大、稀設備達30000元以上者;或因設備事故而使全廠電力供給中斷30min以上為重大事故。
設備事故種別
(3)特大事故
修復用度達50萬元以上,或由于設備事故造玉成廠停產2天以上,車間停產一周以上為特大事故。
2、設備事故性質確定
設備事故按其發(fā)生的性質可以分為以下3類。
(1)責任事故
凡屬于人為原因,如違反操縱維護規(guī)程、擅離工作崗位、超負荷運轉、加工工藝不公道以及維護修理不良等,致使設備損壞停產或效能降低,稱為責任事故。
?。?)質量事故
凡因設備原設計、制造、安裝等原因,致使設備損壞停產或效能降低,稱為質量事故。
(3)自然事故
凡因遭受自然災難,致使設備損壞停產或效能降低,稱為自然事故。
不同性質的事故應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自然事故比較輕易判定,責任事故與質量事故直接決定著設備事故種別責任者承擔事故損失的經濟責任,為此一定要進行認真分析,必要時邀請制造廠家一起來對事故設備進行技術鑒定,做出正確的判定。一般情況下企業(yè)發(fā)生的設備事故多為責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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